(维权网信息员邓浩文、杨华报道)本网信息员获悉,重庆市巫山县前政法委书记青年才俊饶文蔚因写了52篇随感性文章,被重庆市中级及高级法院以“撰写52篇系列文章,以诽谤、诬蔑、诋毁”,“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”之“煽动颠覆罪”及存在诸多疑点的“受贿罪”重判12年有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3年。同时,法院还对另一名被认定帮助饶文蔚发出文章的陈晓凤以犯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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